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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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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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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法

1、什么是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关系的法律。我国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以及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生活来源时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我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基本养老保险

2、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怎样构成的?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照现行政策,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缴费工资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4、怎样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数额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按现行政策,社会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统筹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娘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余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和本人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此外,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5、跨地区就业是否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可以。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者,不得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关于不允许退保的规定是国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为劳动者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与其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基数密切相关,如果办理退保,累计缴费时间短或者不足十五年,直接影响到退休后养老金的数额,甚至无法得到制度保障。

三、基本医疗保险

6、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企业对劳动者因疾病、非因工负伤等引起的医疗费用给予帮助和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参保人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7、如何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目前,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约30%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社会统筹基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就现行规定而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个人账户归个人使用,可以结转和继承。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其支付比例目前全国多数在70%-80%不等。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9、职工退休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是否需要缴费?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基金的来源是由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补贴构成。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大、中、小学生)自愿参加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政府在对所有参保居民实施补贴的基础上,还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保再给予特殊保障。

1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参保人治病所需的基本用药、基本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只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治疗项目目录范围,符合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统筹基金才能予以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其中,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1、参保人员如何结算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不必垫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将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生育保险

12、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职工生育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3、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包括:(1)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接生、手术、住院和药物费用;(2)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津贴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90天。


 日期:2015/11/20 16:26:09